周兴芳律师亲办案例
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权调解成功之案例
来源:周兴芳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4-03
浏览量:1467

一、基本案情:

原告与被告于1999年左右经自由恋爱相识并开始同居生活,双方同居后,于2001629日育有一女取名陈**,非婚生女陈**户口挂靠于户主陈*名下(关系为非亲属)。

2006年前后,原被告曾按农村习俗办理了订婚仪式,随后原告出国谋生,双方聚少离多,未培养成牢固的感情,故双方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

现原告为了孩子抚养权及户口问题,找到本律师事务所。

二、代理意见:

原被告双方在未真正充分相互了解的情况下就开始同居生活,双方感情基础欠佳。孩子出生后,原告又出国谋生。回国后,原告发现双方性格各异、志趣不同,在随后的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缺乏必要的共同语言,感情无法交流与沟通,故双方不再保持同居关系。

尽管非婚生女陈**与原告一起生活的时间不长,但原告与孩子一直有感情交流与沟通,母女关系甚好。因此,原告欲争取孩子的抚养权,被告亦口头答应。

三、案件结果:

经本律师介入协调和福清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,非婚生女由原告抚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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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周兴芳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501*********0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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