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兴芳律师亲办案例
一宗与死神擦肩而过的贩毒案件
来源:周兴芳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3-01
浏览量:470

一、基本案情

2016年4月25日,沈某用李某的身份证及驾驶证租赁了黑色丰田越野车,2016年4月29日,李某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及驾驶证租赁了黑色本田车,租金及押金均由沈某支付。2016年5月31日,沈某将3万元现金毒资交由王某保管,同时电话联系了在佛山毒品卖家“阿某”。同日,在沈某的安排下,王某在桂林使用其母潘某某的工商银行卡向“阿某”指定的账户转账3万元毒资。为了降低风险,沈某以到广州游玩为由,邀约不知情的朋友刘某帮忙开车一同前往,刘某征得沈某同意后,带妻子穆某一同前往广州游玩。2016年6月1日中午,五人到达桂林后便入住酒店休息时被抓获,当场缴获冰毒5010克。

二、辩护意见

案件发生后,被告人家属积极聘请律师第一时间介入,本律师作为被告人沈某的辩护人。因毒品数额达5千克,很有可能判处死刑,本律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护:第一、各个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之处,且大多为被告人的口供;第二、其在本案中相对于上线属于从犯,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;第三、被告人积极退赃,并愿意缴纳罚金。望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沈某认罪、悔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等情节以及以上辩护意见慎重适用死刑,给被告人沈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,予以从轻处罚。

三、案件结果

被告人沈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被告人沈某终获继续活着的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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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周兴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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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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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501*********0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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